济宁教师招聘计划(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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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教师招聘计划(11篇)

今天小编@制霸@就给大家整理了济宁教师招聘计划(共含12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OHO”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篇1:济宁高新区教师招聘简章

济宁高新区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分教育类和卫生类两大类,其中:教师85名(初中教师25名,小学教师60名),街道卫生院医疗人员10名(临床医学6名,中医临床2名,公共卫生2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与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高新区网站(www.jnh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3张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教育类:0537-3255628;卫生类:0537-3236307、3255630。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4月18日9:00至16:00到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东区社会事业发展局209室(教育)、213室(卫生)(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A2号楼二楼)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招聘办法

招聘通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笔试

笔试时间:5月13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后,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证件照片3张(与准考证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在2017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

3、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在考察前提交报到证,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教育类考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可在考察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6、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出具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1、教育类: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按报考学段学科分组,本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2、卫生类:面试采用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本人抽签确定专业答辩顺序,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安排同一考评组。

面试评委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负责选调,一般应采取外聘的方式,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考官中的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面试考官一经确定,名单严格保密,人员实行全程封闭管理,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同类别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四)考察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事劳动保障处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事劳动保障处颁发《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7-3255677。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高新区网站(www.jnh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37-3255628(教育);3236307、3255630(卫生)。

本《简章》由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2:济宁开发区教师招聘简章

济宁开发区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0名,其中:教育类120名、卫生类2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见《20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jnetdz.gov.cn)点击“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入口进入,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照片(1寸免冠证件照),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济宁经济开发区抽调专人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负责初审的工作人员双休日不休息。

3、网上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jnetdz.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资格复审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但须在网上缴费截止前电话告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后,于4月18日9: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公示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2017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材料、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相关资格网进行学历和从业资格的核查。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时间:5月13日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和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认定要求等相关事项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jnetdz.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分为教育和卫生两大类,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教育类面试采取说课试讲形式进行,卫生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线分数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在同一岗位中出现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按以下显优要素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顺序:①学历高者;②特困家庭考生;③优秀毕业生。考生总成绩及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jnetdz.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参加考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提交至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须密封,且加盖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公章,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交的档案进行审查。对不按照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者,无论何种原因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于在职人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jnetdz.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教育类拟聘用人员根据“高分先选”原则,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学校。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对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37-6980882。

八、其他

本方案由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应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6980818;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3月31日

篇3:云南省招聘特岗教师计划

云南省招聘特岗教师计划

20,云南省计划投入45亿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完成250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争取完成1000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

从云南省教育厅获悉,今年云南将启动实施11个教育重大发展项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其中一个项目。

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介绍,为夯实基础教育,云南省还将实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项目,计划每年投入3500万元,安排特岗教师6000名,培训义务教育教师7.5万人;为推进学前教育,全省计划投入3亿元新建扩建农村幼儿园380所,培训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人;为加强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云南将设立普通高中发展专项基金,计划新建和改扩建50所普通高中。

在此过程中,云南将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实施边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工程,加强“国门学校”建设,大规模培训边疆民族地区教师和“双语”教师,促进民族自治地区的高中毛入学率提高5.4个百分点。

同时,为加强职业教育基础建设,云南计划投入3亿元继续实施12个职教园区建设工程,扩大办学规模,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 为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云南将开展高等教育质量年活动,加强高校优势重点学科和师资队伍及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25亿元,继续建设昆明呈贡高校新区。

为发展特殊教育,云南计划投入1.07亿元改扩建和新建14所特殊教育学校,培训640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

另外,云南省将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逐步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落实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国家资助政策,搭建社会捐资助学平台。

全省还计划投入2.28亿元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教育国际合作交流,新建扩建20所国际学校和国际部,支持高校建设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力争派出和来滇留学生规模达到2万人。

篇4:山东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

山东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3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和《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齐政办发[]4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20齐河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4、须具有齐河县常住户口(2012年6月30日前迁入)或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应聘: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具有齐河县常住户口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现在齐河有正式工作的(在驻齐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企业务工且签订了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从事个体经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夫妻双方有一方具有齐河县常住户口的,另一方可以应聘;夫妻双方中一方的父母(或其中之一)具有齐河县常住户口的,另一方可以应聘;在齐河县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年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应聘不受户籍限制;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

5、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参加应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12年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个别紧缺专业,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批准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中国大学网

篇5: 高校教师招聘计划

以下是学习啦小编@制霸@整理的2016高校教师招聘计划文章,欢迎阅读。

2016高校教师招聘计划

四川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考核招聘2名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04号)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201604号)》(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者须于201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均须为全日制在校学习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应聘者于2016年7月31日以前能达到相应岗位的年龄要求。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按照“考核招聘”方式引进人才的岗位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

应聘者请登陆“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rsc.sicnu.edu.cn)填写应聘信息及提交个人简历。

四、初审、复审简历

学校人事处通过应聘者在网上提交的应聘信息及个人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简历转学院复审,学院复审后向学校提交建议考核名单,经学校研究核定后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考核。

五、考核

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进行。由人事处、学院根据该岗位应聘情况,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到学校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届时的通知为准。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科研成果证明等。考核工作结束后,我校于三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

六、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6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七、聘用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签约、聘用等手续。

八、相关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2室)

邮编:610068

联系人:杨方、谭英雄电话:028-84768068

传真:028-84760668

人事处网址:rsc.sicnu.edu.cn

人事处电子邮箱:rsc@sicnu.edu.cn

四川师范大学

二O一六年四月八日

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和要求一览表(201604号)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岗位编码 招聘人数 学历、职称要求 专业 年龄 进入方式
国际教育学院 专任教师 A81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葡萄牙语 30岁以下 考核招聘
来源:

r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957020102273594

篇6:河南安阳教育局招聘教师计划安排

河南安阳教育局招聘教师计划安排

20安阳市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安政办〔〕49号、安人〔〕35号和安教发〔〕63号文件要求,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13名。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为依据,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业务素质过硬的人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市直学校教师11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数、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非在职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幼儿园同时面向安阳市范围内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非在职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高中、初中英语专业者需持有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报考小学英语专业者需持有相应的英语等级证书,报考语文专业者需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会计专业者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7、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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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湖南省沅陵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学校缺科教师的补员工作,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和高校公开招聘 58 名教师。为确保我县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另见“沅陵县2011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方案”)

一、    招聘计划

总 计划 数学 科(计划数)具 体 职 位中小学、幼师、特教教师50 名 语文(7名中学) 用坪九校、杜家坪九校、大合坪九校、高坪九校、洞溪九校、坳坪九校、长界九校各一名 。英语(6名中学) 筲箕湾中学、明溪口九校、落坪九校、七甲溪九校、清浪九校、深溪口九校各一名。美术(4名) 楠木铺九校、五强溪小学、官庄小学、沅陵六中各一名。音乐(2名) 渭溪九校、七甲坪九校各一名。化学(5名) 凉水井中学、棋坪九校、肖家桥九校、北溶九校、筒车坪九校各一名。政治(2名) 竹园九校、高砌头九校各一名。物理(3名) 麻溪铺九校、张家滩九校、陈家滩九校各一名。语文(4名小学) 枫香坪九校、丑溪口九校、金山小学、筲箕湾小学各一名。英语(5名小学) 清水坪九校、池坪九校、马底驿九校、柳林汊小学、蚕忙九校各一名。幼师(8名) 楠木铺九校、张家坪九校、池坪九校、明溪口九校各一名,官庄小学、县幼儿园各2名。沅陵职中(2名)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各1名。特教(2名) 白田九校(2名)。普通高中教师 8名 沅陵一中(6名)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地理各1名沅陵二中(2名) 物理、地理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1、沅陵职中: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专业对口,能胜任职业学校专业教学与实训。

2、中小学教师: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任教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幼师: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学前教育或幼师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特教教师: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熟悉中国手语,能与聋哑人正常沟通交流,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二)年龄要求:

职中、中小学教师、特教教师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教师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它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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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广东佛山三水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为落实今年60项重点工作之“引入各学科领军人物”的要求,镇组办联同镇教育局经认真研究,旨在优化我镇教育人才结构,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名教师。为规范和完善招聘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工作机构

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管理,成立乐平镇招聘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彭艺恩(镇委委员)

副组长:P显球(镇委委员、副镇长)

李健鉴(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钱明健(镇组织办常务副主任)

张伟杰(镇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李巧苗(镇组织办副主任)

钟镜生(镇教育局副局长)

陈顺行(镇纪委办主任助理)

黄庆瑜(镇教育局局长助理)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指导,区编办和区教育局各选派一名同志担任招聘名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委组织办,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名师共6人。具体如下:

语文教师2人;

数学教师2人;

英语教师2人。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教学业绩突出。

4、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决策、组织协调、写作、语言表达和教育科研能力。

(二)资格条件

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是指曾获得省级以上名教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称号。

2、具有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大专毕业或以上学历。

3、取得并被聘为中级或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师资格和五年教龄以上(含五年)。

4、曾被评为县(区)级或以上名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所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获得地级市(含地级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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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河北省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安排

河北省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安排

河北省20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文件精神,为继续推进我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一)面向全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我省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我省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特岗教师聘期3年。2011年,我省国家特岗教师指标3606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岗位1768名,农村小学教师岗位・      1838名,安排在33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需求情况详见《河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

(一)特岗教师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教师资源的科学配置有机结合。特岗教师的安排要根据各地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学校布局调整以及学段、学科等因素,做到以初中为主,科学配置,发挥实效。特岗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初中和小学,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一所学校一般安排3人以上。

(三)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有机结合。为逐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教师聘用质量,招聘的特岗教师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

三、特岗教师的招聘

(一)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二)特岗教师的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协议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2、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

(2)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特设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非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上述学科的特设岗位;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特设岗位。

(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参加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特岗教师的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岗位需求;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考核;⑤岗前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招聘具体工作按《河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办法》(附件2)执行。

篇10:江西省安远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安排

2011年江西省安远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安排

江西省安远县从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教育事业,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 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党的十七界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通过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教,引导和鼓励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城乡教育工作均衡发展。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计划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6名。其中中学70名,职校6名、小学30名。具体招聘专业和人数如下:

(一)招聘初中教师58名,其中:语文18名、数学18名、化学7名、物理7名、历史4名、地理4名;

(二)县一中招聘高中教师12名,由县一中自主招聘,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化学1名、物理1名、历史1名、地理1名、英语1名、生物2名、音乐1名;

(三)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其中:语文15名、数学15名;

(四)县职校招聘6名,招聘专业及招聘方案另定。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开具的证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教学工作;

4、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6、报考学历条件: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3、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资格准入、公开选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聘用工作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人事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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