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巢家庭调查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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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巢家庭调查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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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篇2023年农村空巢家庭老年人状况调查报告 第2篇湖南空巢家庭率高达55%调查报告 第3篇中国大中城市老年空巢家庭率调查报告 第4篇大中城市老年空巢家庭率达70%的调查报告

【第1篇】2023年农村空巢家庭老年人状况调查报告

我国农村正经历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高龄化和老年人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高龄老年人和老年空巢家庭比例的较快增长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以及农村老龄问题的综合解决。为了解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发展情况及其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xx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了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状况的调查研究。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查运用国家统计局批准,中国老龄科研中心xx年和xx年实施的两次中国老年人口状况调查数据,结合北京、河北、江苏、浙江、黑龙江、江西、河南、安徽、重庆、甘肃等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典型调查,调查对象为农村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老年人,即老年人无子女(包括儿媳、女婿),或有子女但不同吃同住者。

老年空巢家庭包括两类:1、独居户;2、夫妻户。

老年类空巢家庭包括三类:

1、隔代户(老年人与未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住,多称“留守家庭”);

2、两代老人户(老年人与父母同住);

3、与其他人同住户(老年人与其兄弟姐妹或照料者等同住)。

xx年,全国农村老年空巢和类空巢家庭共3288万户,占农村老年人家庭总户数的48.9%,比xx年的44.9%提高了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共4742万人,占全国1.08亿农村老年总人口的43.9%。其中,空巢家庭老年人占38.3%,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占5.6%。除隔代户从xx年的4.4%下降到xx年的3.7%外,其余几类家庭户的比例均有所上升。独居户从13.3%提高到14.7%,夫妻户从26.7%提高到27.7%,与其他人同住户从0.5%提高到2.1%,两代老人户从0.4%提高到0.7%。

空巢、类空巢家庭分布呈现较明显的地区差异。东部和中部省份空巢比例相对较高,如山东、河北、江苏的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比例超过了60%,北京、河南、浙江、安徽、辽宁等也超过了50%。西部一些省份如陕西、广西、云南不足30%。各省份内部的分布差异也较明显。严重的地方,村外出青壮年比例达到90%,留在家里的几乎都是老人和孩子。

随老年人年龄提高空巢、类空巢家庭比例呈减少趋势。农村60至69岁的低龄老年人中有50.2%居住在空巢、类空巢家庭中,在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中减少到40.5%。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以有配偶同住为主占64.9%,丧偶的占28.8%。

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内部差异明显。约有2/5的老年人自愿与子女分开居住。这类家庭以夫妻户多见,低龄老年人为主,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相对较好。有48.3%的老年人被迫与子女分开居住。其中,有30.7%的老年人想与子女同住,但因子女不孝,婆媳关系紧张,或子女外出发展等原因而不得不独守空巢。有17.6%的老年人愿意入养老院,但因经济条件不允许加之不是收住对象,或当地没有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中的问题既有作为农村老年人面临的共性问题,也有因子女“缺位”带来的特殊问题。

(一)养老保障不稳定问题。

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从事生产劳动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近5个百分点,占47.4%,得到子女经济帮助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低6.6个百分点,占59.5%。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年人均收入2373元,约为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4/5。受自我养老能力以及子女自身经济状况和养老意识淡薄等影响,39.6%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感到经济困难,49%的人认为经济上缺乏保障,得到政府和集体救助的只占13.6%。

(二)基本医疗缺乏保障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中健康状况差的占27.2%,患慢性病的占65.5%。57.8%的人未享受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多数反映合作医疗报销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低,报销程序过于复杂,门诊取药花费多但不能报销,住院治疗又需要先垫付大笔押金。因为上述原因,有70%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患病后不去就医,“拖”病现象比较普遍。

(三)照料服务供求矛盾突出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占20%,约948万人。7.5%的老年人需要照料,其中11.3%的人得不到照料,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8.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靠配偶,占52.3%,国家、集体、养老机构上门服务合计仅占2.9%。与此相对,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依靠子女,占64.1%。

(四)独居老年人面临高生活风险问题。

独居老年人(包括散居“五保”老人)约1004万人。其中,觉得经济困难的占52.4%,需要照料但无人照料的占18.4%,经常感到孤独的占53.6%,感到不幸福的占21.0%,有过自杀念头的占7.5%,这些指标均显著高于其他老年人。统计分析显示,有60%的农村独居老年人生活中面临着经济非常困难、健康状况极差、需要照料和孤独寂寞中的至少一种问题,近19%的独居老年人面临两种以上的上述生活风险。

(五)隔代户和两代户老年人生活压力大问题。

子女外出务工,留下祖孙在家的“留守”老年人占农村老年总人口的3.7%,接近400万人。他们既要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又要照看孙子女,身心压力很大,健康状况也最差,54.7%的老年人认为健康状况较前一年变差,69.3%的人患有慢性病,41.7%的人在调查前两周处于带病状态,这些指标均明显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两代户老年人既要自养还要赡养其高龄父母,他们参与农业劳动的比例高达80%,得到子女经济支持的只占44.3%,医疗费开支最大,年人均住院费支出达到1827元,远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1068元。

三、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现象及问题成因分析

(一)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是人口、经济、社会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态势仍将持续。

造成农村老年人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的原因一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峰人口,同时也是70年代以来实施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相继进入老年,老龄化加快发展。二是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高龄老年人口增长,老年人家庭空巢期延长,同时两代老人户也有所增加。三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向城镇迁移,留守老年人增加。四是随着居住条件改善以及人们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变化,两代人愿意分开居住的家庭增多。上述因素的持续存在,必将推动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的继续发展,空巢、类空巢将成为我国农村地区老年人家庭的一种重要居住形态。

(二)子女“缺位”削弱了家庭养老的作用。

老年人劳动自养、夫妇互相扶养和子女赡养是传统家庭养老的三大支柱,由于子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缺位”,丧失了支撑家庭养老的稳定结构,影响了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突出地表现为缺乏照料者和精神慰藉,同时加重了老年人劳动自养的负担。独居老年人更失去了配偶的扶养,与孙辈同住的“留守”老年人加重了代抚育负担,两代老年人户则是“以老养老”,困难相对更多。

(三)农村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发展滞后导致部分老年人养老和照料服务的“真空”。

家庭养老功能不足,老年人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需求增加。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福利服务基础设施短缺,社会养老服务不发达,使老年人的养老特别是服务需求得不到保障。调查发现,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需要上门家务服务的占32.8%,而当地有此服务的仅占7.0%,需要上门护理的占35.4%,能提供上门护理的仅占6.3%,需要入住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的占17.6%,离老年人的需求差距很大。

(四)对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现象及其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缺位”。各地关于居家养老和老年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主要指向城市,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政策较少。二是观念落后。一些地方的工作思路仍然停留在“家庭养老”上,对农村老年人“空巢”问题重视不够。三是缺少有力措施。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落后,社会组织很不发育,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难度很大。基于以上原因,老年空巢家庭增加带来的照料服务等问题在许多地方没有摆上议事日程。

(五)敬老意识和赡养观念淡化。

农村“重小轻老”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子女视老年人为累赘,一些多子女家庭互相推诿赡养义务。婆媳关系紧张,“媳妇当家,养儿防不了老”。外出务工子女忽视家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与老年人缺少联系。还有“外嫁女儿不养娘”的传统习俗,等等。这些因素导致部分老年人的赡养得不到落实。

四、对策与建议

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伴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在城镇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因素影响下,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依靠老年人劳动自养、子女赡养和土地保障的传统养老模式受到进一步挑战,需要从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的建构上综合考虑和应对。在继续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新时期保障包括农村空巢家庭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解决农村老龄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老年人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考虑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采取措施给予优待和照顾。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可对贫困老年人降低门槛,提高补助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考虑免除70岁以上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及报销比例等方面予以优惠,适当扩大老年人常见慢性疾病门诊报销的病种。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急重病贫困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对于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可采取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

(二)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在服务好“三无”老人等传统服务对象的基础上,把服务对象扩展到高龄、病残、独居、生活不能自理的社会老年人。

施院0托老年群众i 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活动设施,以此为依托为老年人就地就近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法律服务和宣传教育服务,逐步形成住养、定点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要积极出资设立养老服务公益岗位,同时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志愿者帮扶和老年人互助,以独居户、隔代户、两代老人户特别是高龄、贫困、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为重点,建立联系和帮扶制度,制定紧急事件的有效应对办法,照顾好他们的生活。

(三)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推进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巩固家庭赡养,督促外出务工子女妥善安排好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和生产。加强涉老法制教育和敬老道德宣传,把敬老孝亲纳入文明家庭和文明村镇的评选表彰内容,转变不良习俗,和谐家庭关系。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加强生活安全的自我保护,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对农村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老龄问题纳入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研究和解决。要制定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发展规划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发展农村为老服务纳入部门工作安排,切实承担起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福利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护、权益维护、活跃老年人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发挥好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作用。在农村基层,要普遍建立起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村委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积极调解涉老纠纷,维护老年人权益,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年人自助互助。

【第2篇】湖南空巢家庭率高达55%调查报告

截止2023年底,湖南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126.2万,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6.72%,年均净增40万以上。未来10年,湖南老年人口年均增长将超4%,人口老龄化压力凸显。

湖南空巢家庭率超过55%

数据显示,湖南省老年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有衡阳市、常德市、邵阳市、长沙市,其中常德市60岁以上老年人占常住人口比例超过20%。全省有纯空巢老人340.09万,完全失能老年人84.13万,部分失能老年人150.67万。

2023年湖南平均每个家庭只有3.32人,家庭小型化加上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城乡空巢家庭大幅增加,家庭养老功能在弱化。到去年底,全省纯空巢老人 340.09万,空巢率已超过55%(全国约为51%)。“老有所养”已不只是家庭内部需要面对的问题,而日渐成为重大的社会民生问题。

你能为父母做些什么?

父母为我们倾注了他们的精力和满满的爱,现在我们长大了,他们却渐渐老去,该为父母做点什么呢?

一定要记住父母的生日,生日当天送上生日礼物,如果在外工作,那就给他们打个电话送个祝福。同时也要常回家看看,如果在外没时间或距离太远,那就平时多打电话,或者多和他们视频。

随着年纪的增长,身体的毛病也越来越多,每年或每两年带父母去做一次体检。每次和父母手机交流,要认真回复父母的信息,不要因父母啰嗦而表现出烦躁,你要知道,正是因为关心你所以他们总要多说几句。

趁着带薪休假带父母去旅游。常和父母谈心,谈谈你的工作、新认识的朋友,让他们不要为你的工作担心。如果你的手艺不错,那就多陪父母逛菜市场,为爸妈做好吃的。同时也要小心留意,中老年人脾胃虚弱,不易消化。

如果你的父母住在南方寒湿省份,冬季就给父母常备些保暖用品。也要多学习一些养生之道,教会父母。家中别忘常备常用中成药,如板蓝根、金匮补肾丸等。

解决父母最基本的衣食住行问题,条件允许,给父母备足零花钱,每年亲手帮父母选一二套新衣,让他们穿的舒服体面。一些重要的决定要让他们知道,不要他们为你担心。

父母若生病,须知亲情第一,工作事情第二,生病期间,凡事须亲力亲为,悉心照顾。疾病调理,为子女者,俱要放在心上。中老年人都比较节俭,会因一点小事儿唠叨 ,你要倾听他们的牢骚,解开父母的心结。

不要对父母指手画脚,不要给父母脸色看。而且,夫妻之间要和睦,纵使吵架,也得避开父母,老人最忌家庭不和。要帮助父母完成年轻时未完成的梦想,哪怕是坐坐飞机,看看大海,爬爬长城这样的念头。

有空和父母一起散步、聊天、锻炼身体,带父母看一场电影,带父母多逛逛商城,带他们体验新时代的快乐。要从心底支持父母的业余爱好,尊重父母的选择和决定。

要爱所有的人。本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精神。

湖南为老年人做了什么?

养老补贴年内覆盖五成贫困失能老人

湖南省财政厅、民政厅、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贫困失能老人可申领养老补贴,年内将覆盖五成贫困失能老人。

补贴对象为农村五保老人和低保家庭中65周岁及以上的完全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2023年湖南地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不得低于每月20元。

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同步

10月19日召开的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2023年起,统一湖南省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将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标准一致,即每人每月分别为270元、340元,尽可能缓解这一困难群体的生活压力。

老人权益保障新法将于明年施行

湖南省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 这次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充实增加了养老服务方面的内容、政府职责和社会责任、家庭赡养责任问题、丰富老年社会福利内容、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内容。

《实施办法》中明确,要求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八十周岁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给予高龄生活津贴;同时对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赡养人之间相互推诿以及家庭成员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以及志愿者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支持、协助老年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篇】中国大中城市老年空巢家庭率调查报告

家庭养老目前也是世界的一个大趋势。比如韩国、德国等国家,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住宅设计中,就有“多代屋”,白天打开隔断是一家,晚上关上隔断是两家,既方便老人也方便子女,鼓励多代同堂。而新加坡则发放“三代同堂花红”,给予与父母同住的子女补贴,鼓励多代同住。

根据全国老龄委预测,2023年~2035年将是我国老龄化急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年均增长一千万左右,到2035年我国老年人口比例将占总人口28.7%。我国人口老龄化同时伴随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少子化等问题,中国大中城市老年空巢家庭率已达到70%。

全国暨广东省第xx届孝文化高峰论坛11月6日在广州举行。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指出,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和优势,但现在很多公共政策缺乏家庭视觉和观念,一些政策没有考虑到赡养因素,无意识地成为家庭养老的“创伤”。

记者从论坛相关研究报告获悉一组数据。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预测,从现在到本世纪末,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将进入三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从2023年到2035年,为急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从2.12亿增加到4.18亿,年均增长一千万人左右,老年人口比重由15.5%提升至28.7%。

第二阶段从2036年到2053年,为缓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从4.18亿增加到4.87亿,年均增长380多万人,老年人口比重从28.7%提升到34.8%。在这个阶段,人口高龄化特征明显,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从0.6亿增加到1.18亿,新增老年人口超过八成是高龄老人。

第三阶段从2053年到2100年,为平稳发展阶段,老年人口与其他年龄段人口共同减少,从4.87亿减少至3.83亿,老年人口比重在32%~34%区间浮动,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高峰平台。

报告还指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与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少子化“四化并发”,给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加了新难度。2023年,我国有失能半失能老年人4000万,占老年人总数的19%,其中完全失能达到6.4%,这给照料护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据了解,目前我国老年空巢家庭率已达50%以上,大中城市高达70%。

中国的老龄化发展还存在不平衡的问题,出现“农村比城市先老”,“东部比西部先老”,“老龄化进程出现阶段性不均衡”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老龄化比例比城市高1.24%。根据预测,2023年农村老龄化率将率先达到20%,比城市高5%;到2030年达到29%,比城市高7%,并将持续到2040年。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东部老龄化明显快于西部。上海市于197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我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地区,而西部地区刚刚进入老龄化社会,东西部相差30多年。

【第4篇】大中城市老年空巢家庭率达70%的调查报告

全国老龄委数据显示,从2023到2035年,我国将进入急速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从2.12亿增加到4.18亿,占比提升到29%。目前,我国老年空巢家庭率已达半数,大中城市达70%,给老人的照护带来巨大压力。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指出,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和优势,但现在很多公共政策缺乏家庭视觉和观念,一些政策没有考虑到赡养因素,无意识地成为家庭养老的“创伤”。

据了解,目前我国老年空巢家庭率已达50%以上,大中城市高达70%。

农村比城市先老东部比西部先老

中国的老龄化发展还存在不平衡的问题,出现“农村比城市先老”,“东部比西部先老”,“老龄化进程出现阶段性不均衡”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老龄化比例比城市高1.24%。根据预测,2023年农村老龄化率将率先达到20%,比城市高5%;到2030年达到29%,比城市高7%,并将持续到2040年。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东部老龄化明显快于西部。上海市于197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我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地区,而西部地区刚刚进入老龄化社会,东西部相差30多年。

专家:或可学新加坡发“三代同堂花红”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指出,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确是大势所趋,但必须清楚认识,家庭养老仍是基础。

“但目前一些舆论宣传说,养老不需要靠家庭了,要靠政府、社会、养老机构,这其实是一种误读。”吴玉韶还指出,“一些政策无形中成为家庭的创伤,比如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到赡养的因素;保障房五六十平方米是不可能‘三代同堂’的;阶梯水电价,家庭人口越多交的钱越多。”

他举例指,家庭养老目前也是世界的一个大趋势。比如韩国、德国等国家,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住宅设计中,就有“多代屋”,白天打开隔断是一家,晚上关上隔断是两家,既方便老人也方便子女,鼓励多代同堂。而新加坡则发放“三代同堂花红”,给予与父母同住的子女补贴,鼓励多代同住。

全国暨广东省第xx届孝文化高峰论坛昨日在广州举行。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指出,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和优势,但现在很多公共政策缺乏家庭视觉和观念,一些政策没有考虑到赡养因素,无意识地成为家庭养老的“创伤”。

从论坛相关研究报告获悉一组数据。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预测,从现在到本世纪末,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将进入三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从2023年到2035年,为急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从2.12亿增加到4.18亿,年均增长一千万人左右,老年人口比重由15.5%提升至28.7%。

第二阶段从2036年到2053年,为缓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从4.18亿增加到4.87亿,年均增长380多万人,老年人口比重从28.7%提升到34.8%。在这个阶段,人口高龄化特征明显,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从0.6亿增加到1.18亿,新增老年人口超过八成是高龄老人。

第三阶段从2053年到2100年,为平稳发展阶段,老年人口与其他年龄段人口共同减少,从4.87亿减少至3.83亿,老年人口比重在32%~34%区间浮动,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高峰平台。

报告还指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与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少子化“四化并发”,给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加了新难度。2023年,我国有失能半失能老年人4000万,占老年人总数的19%,其中完全失能达到6.4%,这给照料护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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