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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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白居易

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

出自唐代:白居易

作品《从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

承华东署三分务,履道西池七过春。歌酒优游聊卒岁,园林萧洒可终身。留侯爵秩诚虚贵,疏受生涯未苦贫。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

承華東署三分務,履道西池七過春。歌酒優遊聊卒歲,園林蕭灑可終身。留侯爵秩誠虛貴,疏受生涯未苦貧。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閑人。

白居易作者简介

唐代·白居易的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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