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艺考音乐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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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艺考音乐考什么?

初三艺考音乐考试内容包括:必测项目与选测项目。必测项目:感受与鉴赏、读谱与模打节奏三项。选测项目:演唱、演奏、舞蹈三项。(考生在选考项目中只选一项参加考试)。      1、必测项目:      (1)感受与鉴赏:聆听一首音乐器乐作品或片段,要求对作品的曲名、作者、演奏乐器、表现形式、情绪和体裁作出回答,并写出对作品情感、内容、风格的理解和感受,目的在于考试学生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鼓励学生敢于表达对所听音乐的感受和见解。考试内容以七至九年级教科书中的欣赏曲目为主      (2)读谱与模打节奏:以提高学生识谱能力为目的,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识谱知识,为学生更好的感受和鉴赏音乐、参与音乐实践活动打基础。读谱考试内容为简谱,说出简谱的音符名称、唱名、时值。模打节奏,考生现场抽取一条节奏,2分钟准备,现场模打,要求节奏准确,完整。      2、选测项目:      (1)演唱:演唱形式为独唱或重唱,演唱的曲目以七年级至九年级教科书中的必唱歌曲。要求歌曲内容健康,演唱方法正确,音色自然圆润,咬字清晰,准确完整地表现歌曲的情感,伴奏方式不限。      (2)演奏:任选一种乐器演奏,演奏形式为独奏或重奏(包括钢琴四手联弹),演奏曲目不限。要求演奏方法基本规范,具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和能力,乐曲的风格和情绪表达基本准确,完整性好。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3)舞蹈:舞蹈表演的形式和种类不限,包括各种体育舞蹈或韵律操(广播操除外)。要求舞蹈内容健康、规范,舞蹈与音乐配合和谐,具有一定的表现力。服装道具和伴奏音乐自备,录音机由各考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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